就喜剧演员朴秀洪亲哥哥被指在经纪公司运营过程中侵吞巨额资金一事,韩国大法院作出终审有罪判决。
26日,韩国大法院第一庭(主审法官申淑姬)维持原判,判处朴秀洪的亲哥哥A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A某的配偶B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终审确定。
A某夫妇因被控自2011年至2021年约10年间,将家族公司资金及朴秀洪的个人收益等合计数十亿韩元转走而被提起公诉。一审仅就挪用公司资金21亿韩元部分认定有罪,判处A某有期徒刑2年;但二审法庭指出存在账簿造假、粉饰会计等情形,将刑期加重至3年6个月并当庭收监。
另外,对于一审宣告无罪的B某,二审认为其在百货商店、超市、补习班、亲子咖啡馆等处使用公司法人卡的消费与业务无关,认定其构成职务背信。大法院认为上述二审判断不存在法律适用错误,予以维持并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