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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在获女配角奖感言中提及“遭遇抢劫” “请大家多加小心”

娜娜的“女配角奖”获奖感言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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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 [照片: KISF]

出身于组合 After School 的演员娜娜在颁奖礼的获奖感言中,间接提及了自己遭遇抢劫的事件。

20日,娜娜在釜山电影殿堂 Roof Theater 举行的“2026 韩国国际流媒体节 全球 OTT 大奖”上,凭借电视剧《高潮》获得女子助演奖(女配角奖)。

走上舞台的娜娜表示:“在这样好天气、好场地里获得这样的大奖,十分感谢。”并说:“导演应该是最开心、最幸福的人。这是托导演的福得到的奖。”随后她补充道:“今后我也会持续演戏,以更好的表演、以坦诚而真挚的面貌,成为能给观众带来正面影响的演员。”

尤其是感言结尾的一句话引人注目。娜娜补充说:“大家一定要注意健康、防盗,小心行事,祝大家幸福。”这句话也令人联想起她去年遭遇的入室抢劫事件。

去年11月,娜娜在京畿道九里市的家中与母亲一起遭遇入室抢劫。根据检方说法,一名30多岁的男子持凶器闯入娜娜的住所,威胁娜娜母女并索要财物,因未得逞而以抢劫未遂被起诉。在威胁受害者过程中,他还被指控有掐住颈部的行为。

检方在量刑建议中求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合议庭认定全部公诉事实成立,判处有期徒刑7年。法院考虑到其夜间持凶器入室以及犯罪的严重性,认为不得不判处实刑。

不过,法院对涉及娜娜的罪名认定为“强盗致伤”,而非“强盗伤害”。这是综合考虑到案发当时男子在娜娜母亲的劝说下曾短暂放下凶器,随后赶到现场的娜娜将其捡起等情节后作出的判断。两罪的法定刑相同,故未变更起诉书,仅变更罪名适用。

检方不服该判断,已提交上诉状。虽然全部公诉事实均被认定有罪,但就针对娜娜的罪名被认定为“强盗致伤”而非“强盗伤害”一事,检方以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及量刑不当等为由提起上诉。据悉,该男子同样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娜娜在一审宣判后不久也通过个人社交媒体表示:“一成不变的谎言反复。没有反省。不会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