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傳出,男團 WINNER 前成員南太鉉遭檢方求處實刑。
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11單獨法庭於12日開庭舉行南太鉉違反道路交通法嫌疑的第二次公判。當天,檢方以再犯、血中酒精濃度高、且在緩刑期間被查獲等,認為罪質不良,求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科罰金100萬韓元(約新台幣2.4萬元)。
此前,南太鉉被指控於4月27日,在江邊北路往一山方向、銅雀大路一帶,為了超越前車而撞上中央分隔島。
當時雖無人員傷亡,但據悉南太鉉的血中酒精濃度已達到吊銷駕照標準的0.08%以上。尤其是,他一度以時速182㎞行駛,遠超過該路段最高速限時速80㎞。
另據所知,南太鉉的酒駕是在他因涉嫌施用毒品而處於緩刑期間時被查獲,因而引發更大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