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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涉毒'说唱歌手Sik-K,二审获判有期徒刑缓刑

Sik-K施用毒品后自首……一审、二审均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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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Sik-K Instagram

说唱歌手Sik-K因涉嫌施用毒品被移送审判,在二审中获判与一审相同的有期徒刑缓刑。

30日,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2-1庭(审判长郑成均)在针对因违反麻药类管理法(大麻等)而被起诉的Sik-K之二审宣判公判中,驳回了检方和被告双方上诉,维持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的判决。同时,保护观察及40小时防止药物再犯教育的命令也原封不动地维持。

合议庭就判决理由表示:“鉴于毒品犯罪再犯风险较高,曾考虑作出更为严厉的处罚,但判断一审是在充分权衡后确定了刑度”,并说明“决定予以维持”。

Sik-K被指控于2023年10月初施用氯胺酮和摇头丸,次年2024年1月吸食大麻,因而被提起公诉。随后,他在首尔龙山区首尔地方报勋厅附近,直接走向正在执勤的警察表示‘我吸了毒’,自首一事为人所知,当时引发广泛关注。Sik-K在自首后于同年6月未被拘留状态下被起诉。

一审合议庭认为,其犯案次数不算少,且作为具备公众知名度的艺人,应当考量其社会影响力。与此同时,斟酌其自首与反省态度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检方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上诉,求刑有期徒刑3年6个月,但二审未予采纳。

另一方面,就同案被一并起诉的A某,处以罚金7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约3.7万元)并维持完成40小时药物康复教育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