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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R vs 丹妮尔,“431亿韩元赔偿诉讼”首场辩论…双方矛盾加剧

丹妮尔称 ADOR“故意拖延诉讼”

ADOR, NewJeans, 丹妮尔, 闵熙珍
照片:NewJeans X(原推特)

在经纪公司 ADOR 与组合 NewJeans 前成员丹妮尔之间的诉讼被延宕之际,双方的矛盾仍在持续。

14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1庭(审判长 南仁秀)就 ADOR 向丹妮尔及其家人、前 ADOR 代表闵熙珍提起、索赔规模达 431 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28亿元)的损害赔偿诉讼,进行了首次辩论。

ADOR 去年12月主张丹妮尔及其家人引发了与 NewJeans 相关的专属合约问题,通知解除专属合约,并提起金额为 431 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28亿元)的损害赔偿之诉。对此,丹妮尔方面反驳称,ADOR 有意扩大被告范围并试图拖延诉讼进程。

丹妮尔一方表示:“自本案启动至今已过4个月,原告方代理人却全部辞任并重新委任新的代理人。从一开始就只将 NewJeans 成员中丹妮尔单独作为打击对象,以巨额违约金和专属合约解除为由施压,并向其他成员发出带有报复性的警告,这属于不当行为。”

对此,ADOR 方面回应称:“争点复杂,需要时间审查,但并无拖延意图;对于尚未提交举证计划一事,我们表示歉意。我们在考虑现实情况,绝无意图拖延案件。”

然而,丹妮尔一方指出:“原告让最了解案情的既有诉讼代理人全部辞任,另行组建新的辩护团队,表现出似乎要让审判从头再来的姿态。原告至今仍未提交举证计划,实质上应视为放弃举证,请求驳回起诉。”并强调“使被告们生活陷入困境的恶意行径不应被容忍,绝不能被视为无视审判庭的行为而予以接受”。

此前,ADOR 在既有金·张律师团辞任后,另行委任了隶属律师事务所 Lihan 的4名律师,并提交了变更期日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