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ewJeans成员丹妮尔的法律代理人HwaWoo方面发表了立场。
6日,Team Bunnies向HwaWoo方面询问并收到官方立场书,随后发布于SNS。根据其内容,7月2日进行的丹妮尔庭审结束后,部分媒体借提及“中资”为由,歪曲报道称丹妮尔与外部公司签订或隐瞒了重叠合约,但这并非事实。
HwaWoo方面表示:“该事由是指2025年NewJeans纷争期间,第三方以正式途径向HYBE方面递交了关于收购ADOR股权的提案书这一正常流程,却被夹杂虚假内容而遭到恶意歪曲。包括丹妮尔在内的NewJeans成员并不存在与特定公司签订或试图签订重复演艺专属合约的事实。”并称:“ADOR方面律师的主张与客观事实有出入,或对事实关系进行了歪曲与夸大。”
此外,丹妮尔辩护团表示:“本案事实关系被歪曲、扩散,尤其与NewJeans全体成员有关的事项,被报道得仿佛是丹妮尔个人的单独行动,我们怀疑其中是否掺杂了ADOR方面的影响力介入。”同时强调,ADOR方面的主张并非全然新意,最终也期待法院将以证据为依据作出准确的法律判断。
另一方面,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31民事庭(主审法官南仁洙)于2日就ADOR对丹妮尔、前ADOR代表闵熙珍(现OK Records代表)、丹妮尔之母某某氏三人提起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举行了第三次辩论期日。当日,ADOR方面的诉讼代理人在口头辩论中称,丹妮尔不同于其他NewJeans成员,擅自进行△与Emotional Oranges合作音源录制等音乐人活动 △画报拍摄等商业活动,因而违反了与ADOR的专属合约。
ADOR最初向三人提出约43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约2.28亿元)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请求,但在更换代理人后,将请求金额由原先约431亿韩元调整为33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约1.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