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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入娜娜住處』嫌犯,宣判在即再稱「被刀劃傷」

闖入娜娜住處者「承認企圖竊盜,非強盜」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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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娜娜 Instagram

一名因涉嫌闖入女子團體 After School 出身演員娜娜自宅而被起訴的30多歲男子,於宣判前表示將提交追加資料。

本月4日,韓國議政府地方法院南楊州支院刑事第1部就涉嫌強盜傷害罪而被起訴的30多歲男子A某進行了辯論期日。原本合議庭已於上月結束辯論,但在宣判前再次開啟補充辯論。

A某被控於去年11月闖入位於京畿道九里市的娜娜住處,威脅娜娜母女並企圖奪取財物。檢方認為A某持兇器闖入,並對娜娜的母親施暴、恐嚇,因而以強盜傷害罪起訴。

檢方在上月進行的結審庭上表示:「犯行嚴重,且並未反省,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求處A某有期徒刑10年。反之,A某方面主張並無強盜目的。A某的辯護人稱:「承認夜間侵入住宅,但僅以竊盜為目的,並非為了強奪」,並主張「並無客觀證據證明被告持兇器入侵」。

A某在最後陳述中亦表示:「我承認非法侵入住處與企圖竊盜,但未實施強盜行為。」同時也向被害者傳達:「對因我的罪行而受害的人深表歉意,絕不會再犯罪。」

在追加辯論中,A某仍重申既有立場。特別是他表示:「我拿到了醫療人員的所見書,內容記載我被刀劃傷超過5公分」,據悉他表明將作為追加證據提交給合議庭。

該事件發生當時,A某還以自己受傷為由對娜娜方提出了告訴。然而警方認定,娜娜在制伏A某過程中造成的傷害屬於正當防衛,因而作出不移送處分。其後,娜娜以對方以不實內容控告自己為由,反以誣告嫌疑提告A某。

另一方面,針對A某的宣判庭預定於本月9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