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對闖入女團 After School 出身的歌手兼演員娜娜住家的男子A某,求處有期徒刑10年。
義政府地方法院南楊州支院第1刑事部於19日就A某涉嫌強盜致傷一案舉行第5次公判。當天檢方表示:「犯行的惡性重大,且毫無悔意,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對A某求處10年徒刑。
檢方強調:「被告持凶器擅自闖入住處,威脅女性被害人,犯行惡劣,亟需嚴懲。」
反之,A某則主張:「闖入住家時並未持刀。與娜娜的母親碰面時嚇了一跳;她也嚇到,讓我出去。我只是承認有企圖行竊,但並未施以強奪行為,之後還被她推了一把。」A某的辯護人也在最終辯論中表示:「只是以竊盜為目的在夜間侵入住宅,並無強奪意圖,且無證據顯示被告持凶器入侵。」
另一方面,該事件始於去年11月15日上午,A某闖入位於京畿道九里市阿川洞的娜娜住處。案發當時,娜娜與其母親在肢體拉扯後將A某制伏並移交警方。
A某反過來以在被制伏過程中受傷為由,對娜娜提起包含殺人未遂在內的反告訴;但警方認定娜娜屬於正當防衛,未將案件送交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