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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即地獄》第4季出身李是安,與前經紀公司損害賠償訴訟「勝訴」

法院:「經紀公司就出場條件進行欺瞞」…判李是安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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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是安 [照片:李是安 Instagram]

出演Netflix綜藝 單身即地獄 第4季 的模特兼 방송인李是安,於與前經紀公司的損害賠償訴訟中勝訴。

據法律界22日消息,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31單獨部的部長法官河相濟,近日在Leaders娛樂向李是安提起的損害賠償請求訴訟中,作出原告敗訴的判決。

Leaders娛樂自2023年8月起負責李是安的經紀管理。其後於2024年4月,在李是安出演 單身即地獄 第4季 前,另行簽訂了附屬合意書。該合意書包含「若李是安出演單身即地獄第4季,則將既有專屬合約期間延長1年6個月」等內容。

矛盾在 單身即地獄 第4季 拍攝之後浮上檯面。Leaders娛樂稱,李是安自2024年9月起單方面不履行專屬合約上的義務,並表示終止合約意向,於同年12月提起訴訟。公司方面請求依專屬合約違反所約定的違約罰等。

但法院最終支持了李是安。核心爭點在於,圍繞出演 單身即地獄 第4季 的條件,Leaders娛樂是否對李是安進行了欺瞞。

法院認為,Leaders娛樂曾以「為了出演 單身即地獄 第4季,必須要有專屬經紀管理公司」或「合約需維持至播出時點」等旨意向李是安說明,這一點存在問題。法院判斷,製作方實際上並未將此類條件作為出演合約的必備要件提出。

據此,法院認定Leaders娛樂讓人誤以為存在並不存在的出演條件,對李是安進行了欺罔;而李是安因而陷於錯誤而簽訂了附屬合意。由於民法上因詐欺或脅迫所為之意思表示得以撤銷,該附屬合意不生效力。

Leaders娛樂所請求的違約罰亦未獲採納。法院認為,附屬合意已合法撤銷,且截至2024年10月,亦難以找到足以認定李是安違反出演義務等的情況。

最終,公司提起的損害賠償請求悉數被駁回。因出演 單身即地獄 第4季 而提升大眾知名度的李是安,藉由此次判決在與前經紀公司的法律紛爭中暫時取得了有利結論。

另外,李是安曾出演Mnet PRODUCE 48偶像學校 等節目而嶄露頭角,並通過 單身即地獄 第4季 再度受到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