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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R稱「在NewJeans成員中,唯有丹妮爾進行過獨立活動」

ADOR×丹妮爾,專屬合約爭議再度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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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爾 [照片:ADOR]

ADOR方面主張NewJeans前成員丹妮爾有違反專屬合約之行為。

2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31部(部長法官南仁洙)就ADOR對丹妮爾及其家人、前代表閔熙珍提起的損害賠償之訴,進行了第三次辯論期日。當天,ADOR方面表示:「被告丹妮爾違反專屬合約的行為,屬於以音樂人身分及商業性質展開的獨立演藝活動」,並稱「違反專屬合約而獨自推進音樂人活動,已侵害專屬合約中最本質的部分——透過廣告等展開的演藝活動,特別是作為音樂人的活動」。

ADOR特別公開了訊息對話內容並表示:「針對一位美國音樂人的歌曲,音源錄製已經進行,項目進度已達到需要投入製作與藝人費用的程度」,強調獨立的演藝活動已相當程度地進行。

並稱:「若未經原告而自行進行演唱,這無疑是明顯的違反專屬合約行為」,又補充道:「在NewJeans成員中,獨自推進音樂人活動的人唯有被告丹妮爾」。

此前,ADOR於去年12月判斷丹妮爾及其家人是引發此次專屬合約爭議的核心當事人,並向丹妮爾通知解除專屬合約。同時以違反專屬合約等為由,提起金額達430億9000萬韓元(約3120萬美元)的巨額損害賠償訴訟,之後將請求金額調整為330億9000萬韓元(約2400萬美元)。

另一方面,目前海琳、惠仁、哈妮已回歸ADOR,據傳敏智也正正面評估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