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閔熙珍前 ADOR 代表理事與 HYBE 之間的賣出選擇權(股票回售請求權)及股東間契約解除的訴訟,將於9月開啟。
首爾高等法院民事第18-3部(高院法官 진현민·왕정옥·박선준)已將本案上訴審的首場辯論期日定為9月18日。當天,HYBE對閔前代表提起的確認解除股東間契約之訴也將同步進行,該案由民事第18-2部負責。
此前一審判決認定,HYBE須向閔前代表支付相當於255億韓元的賣出選擇權對價。對於其親信——前 ADOR 副代表申某與前理事金某,也各自判給17億、14億韓元。
雖然HYBE所提起的確認解除股東間契約之訴遭到駁回,但HYBE不服該判決已提起上訴,預計將於9月展開第二回合。
另一方面,閔前代表與HYBE自2024年4月起,因奪取經營權疑雲、差別對待NewJeans等爭議持續對立;同年8月,HYBE透過半年報表示已解除與閔前代表之股東間契約。其後,閔前代表於同年11月通知HYBE,將行使針對ADOR股份的賣出選擇權,訴訟戰由此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