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身自 NewJeans 的丹妮爾之法律代理人 Hwawoo 方面發表了立場。
6日,Team Bernis 向 Hwawoo 詢問並取得的官方立場聲明,已於 SNS 發布。根據內容,7月2日進行的丹妮爾庭審結束後,部分媒體拿「中國資本」作文章,歪曲報導成丹妮爾與外部公司簽訂雙重合約或加以隱瞞,然而此事並非事實。
Hwawoo 方面表示:「該事案係在 2025 年 NewJeans 紛爭時,第三方以正式管道向 HYBE 提交關於出售 ADOR 股權的提案書之正常流程,卻被摻雜虛假內容而遭惡意扭曲。包含丹妮爾在內的 NewJeans 成員,並無與特定公司重複簽訂或企圖重複簽訂演藝專屬合約之事實」,並稱「ADOR 側辯護人的主張,與客觀事實不符,或是對事實關係的扭曲與誇大」。
此外,丹妮爾辯護團表示:「本案事實關係遭到扭曲與擴散,特別是與整體 NewJeans 成員相關之事項,被報導得彷彿是丹妮爾個人的單獨行動,我們懷疑此過程是否有 ADOR 側影響力介入」,並指出 ADOR 的主張並非全新內容,期待法院最終能以證據為基礎作出準確的法律判斷。
另一方面,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31部(南仁洙 部長法官)於 2 日就 ADOR 對丹妮爾、前 ADOR 代表閔熙珍(現 OK Records 代表)、丹妮爾之母某OO氏三人提起的違約金及損害賠償請求訴訟,開庭進行了第三次辯論期日。當天,ADOR 側訴訟代理人在口頭辯論中表示,丹妮爾與其他 NewJeans 成員不同,△以與 Emotional Oranges 合作錄音等音樂人活動 △畫報拍攝等商業活動,均由其單方面進行,因而違反與 ADOR 的專屬合約。
ADOR 起初向三人請求約 431 億韓元規模的違約金及損害賠償,但在更換代理團隊後,將請求金額從約 431 億韓元調整為 331 億韓元。